2008/10/21
活動目的: 為教育民眾養成於亟需安寧場所保持安靜的習慣,重視每個人享有安寧的權益,進而維護室內音量及其品質,特舉辦本「寧靜標識」徵選活動,希望透過本徵選活動,徵選出具創意、易辨識的寧靜標識,供民眾索取,張貼於公共場所或亟需安寧場所,藉以告知民眾於該場所活動時,應注意並降低音量,避免影響他人。
主辦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。
協辦單位: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。
徵選標章期限:即日起至97年11月20日止,以郵戳為憑。
活動對象: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。
詳細規定及報名表下載請見http://ivy1.epa.gov.tw/noise/CC/new/new13.htm
姚彥廷助教 02-25925252轉3685轉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