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標題 臺北市「里辦公處」形象標誌徵選活動
公告日期

2008/10/22

活動說明:
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為強化里辦公處為民服務品質,提升里辦公處之基層服務整體形象,增進市民對里辦公處所在位置辨識度及認同感,特辦理里辦公處形象標誌徵選。徵選完成後,將設置於各里辦公處所在建築物外牆等適當位置,增進市民至里辦公處洽公之便利性,提高市府為民服務形象。

形象標誌精神與內涵:
(一)符合里鄰長親民、便民的服務形象。
(二)融入民政團隊「為民前鋒不打烊」,日以繼夜、生生不息的為民服務精神。
(三)融入臺北城豐富多元的在地人文精神及永續發展的理念。
(四)強化里辦公處基層服務便利性,提昇里民對里辦公處的認同感。

活動辦法:
(一)參選資格 :不限。
(二)獎項獎金:
1. 第一名:1名,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及獎狀1紙,作品將採用為臺北市里辦公處形象標誌。
2. 第二名:1名,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及獎狀1紙。
3. 第三名:1名,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及獎狀1紙。
(三)作品規格:
1. 參選作品請一律以lllustrator或 Coreldraw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誌,請將作品印製於A4直式紙張,並裱貼於A3之黑色裱板上,於作品上標註標準色樣(CYMK),報名作品投稿需包括圖案設計圖(直式、橫式裱板及圖案電子檔各1份)、報名表(含基本資料、設計說明與授權同意書)1份。
2. 里辦公處形象標誌設計文稿字樣需包含中英文對照,需設計直式與橫式2種規格,並需建議製作之尺寸、材質與細部。
(四)投稿報名:
1. 多人共同創作時,由創作人共同推薦1人以具名方式報名。
2. 請至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(含基本資料、設計說明與授權同意書),活動網址:http://www.ca.taipei.gov.tw/。
3. 郵寄投稿者: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,掛號郵寄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第一科收,以郵戳為憑,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里辦公處形象標誌徵選活動,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。(郵寄作品請妥善包裝,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,如因運送過程造成作品損壞影響評審成績,參選者不得異議。)
4. 親自送件者:請於上班時間內(週一至週五、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)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活動時程:里辦公處形象標誌徵選收件自97年10月20日起至97年11月20日止。

詳情請下載附件

 

聯絡人及電話

姚彥廷助教 02-25925252轉3685轉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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